河北省政协主席会议近日审议决定,建立常委会议请假、缺席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严肃常委会议纪律,切实提高会议质量。今后,对累计两次无故缺席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常委会议的,将被视为自动辞职,由河北省政协报经省委同意,按有关程序办理,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对连续三次请假(长期患病治疗的除外)缺席常委会议的,将函告本人提出辞职。
河北省政协要求,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按时出席常委会议,认真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参加会议,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河北省政协办公厅将于每年年初将本年度各次常委会议预安排时间、主要议题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于各次会议召开前两周时间预发会议通知,同时将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请假、缺席常委会议情况进行统计建档,并在每年第一次常委会议上予以通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议情况将作为考核其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届满时,河北省政协办公厅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情况汇总后通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委统战部。(见习记者周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