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意识,倡导法律援助,提升律师素质,提高律师声誉!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 | 资讯 | 旅游 | 社会 | 法治 | 透视 | 网评 | 调查 | 聚焦 | 追踪 | 维权 | 公益 | 反腐 | 案例 | 关注 | 说法 | 财经
万象 | 曝光 | 民生 | 环保 | 安全 | 教育 | 保健 | 咨询 | 房产 | 书画 | 来信 | 援助 | 论坛 | 人物 | 文史 | 访谈 | 文化
地方
频道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广西 | 宁夏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5周年
网站公告: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说法 > 内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发布日期:2014-4-18  查看次数:2348 来源:云南  作者:

 
 
 

2013611,被告马某驾驶临时牌照为川Q64840号小型越野客车,沿昭鲁城市走廊由鲁甸向昭阳区行驶,2205分许,当车行驶至K17+600M处时将原告撞伤。

随后原告被送往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天,用去住院费21815.58元、其他治疗费6158元,病情诊断为:1、呼吸功能不全;2、右额叶、双侧颞叶挫裂伤;3、右侧脑积血、蛛网膜下腔出血;4、右额部硬膜外血肿;5、小脑幕出血、大脑镰出血;6、头皮软组织擦挫伤;7、双肺挫伤;8、右股骨骨折;9、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擦挫伤等症状。后因伤势严重,医院建议转到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2天,用去住院费32828.04元,其他治疗费2229.67元,后又转至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6天,用去住院费28320.34元、其他治疗费550元。在鲁甸县中医院检查用去放射费207元。另外,因病情需要购买人血白蛋白用去7710元上述医疗费用共计100177.55元。后经鲁甸县公安交警部门责任事故认定,,被告马某对此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李某承担次要责任。肇事车辆登记车主为侯某,向XXX宜宾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责任险,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限额为500000元。据此原告特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322243.11元,并请求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20000元,剩余部分再由被告承担80%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二条、十七条、十九条、二十一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支公司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260365.29元,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由原告李某返还被告马某先行垫付的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45174.5元,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驳回原告李某对被告马某、侯某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 李 晗

 
热门·推荐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
2020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
·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 用无罪推理“拽回14条人命”的法学教授
· 6省公布中央生态督察“回头看”整改进展
·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10年 4000万农村娃
· 揭开低保被取消后仍享受补助之谜
·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院长秦国杰被“双开
点击·排行    
山西柳林县龙门会全体村民举报村支部书记贪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债将其非法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信能标注失
一份荒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北京:地铁谩骂女子当事人被警方连夜抓获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定书未写明
习近平今赴英访问 两国企业将有大手笔合作
习近平向教师致以节日祝贺:责任重大使命光
业内人士称中国柴油汽车排放造假远超德国大
热门·图文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
投票·调查    
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
  • 网友介绍的
  • 百度搜索的
  • Google搜索的
  • 其它搜索过来的
  • 网址输错了进来的
  • 太忙了不记得了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人员查询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2 大江法律服务网 WWW.FLFWW14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信箱:djflfw148@126.com 法律顾问 张福源
    法律服务网 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No part may be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