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被抓后,对方欲私了,其表兄许某雄反将被害人非法拘禁,玩起“以人换人”的把戏。近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许某雄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了解,去年12月25日凌晨,被告人许某雄接到其姑妈许某筠电话,称许某雄表弟陈某某被唐某一方抓了,对方说陈某某偷了他的车,约定在广安思源广场处理此事,许某筠叫许某雄一起去谈。被告人许某雄表示同意,并邀约张某、马某等人一起从华蓥坐面包车于凌晨4时许到达广安思源广场,到达后,被告人许某雄见先到的许某筠已经和对方见面,且对方只有一人,就想将其带走扣留与对方换回陈某某。于是,被告人许某雄伙同张某、马某等人采取推拉、暴力威胁的方式将唐某弄上随行的面包车,并在返回途中和华蓥等多个地方对唐某进行了殴打,并限制唐某的人身自由。11时许,唐某被许某雄等人释放。经鉴定,唐某之损伤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雄伙同他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当依法追究被告人许熊雄的刑事责任。被告人许某雄在非法拘禁中具有殴打情节,应从重处罚。据此,本院根据被告人许熊雄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郭章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