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4月25日电(记者胡靖国、王菲菲)日前,山西长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樊红伟因涉嫌拥有多个虚假身份证信息被免职。而此前被曝光的陕西“房姐”龚爱爱、河南郑州“房妹”等案件,均是一个人拥有多个户口和身份证。人们不禁要问:一人为何能办多个身份证?这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公安局长被曝有多个身份证
日前,有网友发帖爆料,山西长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樊红伟竟有8个身份证。该网帖称:樊红伟原为长治市公安局辖区--长治县公安局局长,多年来,敛聚了巨额财富,为把这贪污受贿搜刮的钱转移,樊红伟先后在长治市屯留县、长子县、长治县公安机关办了8个假的身份证件。完成目的后,这些身份证被以各种理由注销或删除,但全国身份证信息里仍可查到这些身份证的信息。
该网帖还贴出了多个身份证户口页的复印件照片。记者看到,樊红伟实际使用过的身份证号码有4个,尾号分别为0074(樊红伟),007X(樊红伟),3695(樊宏炜),2419(凡鸿巍)。其中尾号为2419的身份证先后5次更改姓名,分别为凡鸿巍、凡鸿玮、牛鸿玮、牛小玮、牛泓伟。
此事引起山西省公安厅、长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据了解,在此之前,长治市就接到山西省纪委批转的群众反映樊红伟的同样问题,并展开调查核实。目前,经调查组初步核实,发现樊红伟在长子县公安局、屯留县公安局、长治县公安局任职期间,存在授意相关人员编造虚假身份信息申请办理身份证的违纪问题。
身份证办理:人为因素成漏洞
记者从山西公安部门了解到,身份证的办理要经过严格的步骤和流程,派出所审核户口登记资料之后进行人像采集、指纹采集,在核实居民身份证信息无误后,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后上传数据,各分、县(市)公安局进行信息的审核、签发后上传省厅制证。
据了解,派出所在办理身份证过程中,首先要确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换证人员)、常住人口登记表、计算机录入的人口信息和公民实际情况,做到“五个一致”。然后,系统将自动引用人口数据库内的公民户籍信息进行录入。
然而,如此严格的步骤和操作流程,为何还让个别人钻了空子呢?
据了解,出现假户口、假身份证一是因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就是假的,公安机关没有严格审核;二是申请人和公安机关户籍人员内外勾结。
山西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李小伟认为,现在户口管理已经有比较成熟的办法,如果严格按照规章操作,一般是不会出现问题。所以,出现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人为因素的干扰,“在权力、金钱和人情的作用下,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事情就发生了。”
然而,能够被钻了空子说明制度、程序仍有不完善之处。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公安户口联网之前,一个派出所只能查到本辖区内的人口信息,因此只要买通户籍民警,很容易就在本系统内新建一套户口,获得一张新身份证。而在实现省内联网后,这种做法变得困难。但由于没有实现全国联网,也不排除有人捏造一套省外虚假户口信息,以迁入为借口办理虚假户口和身份证。而联网系统也缺乏自动比对和纠错功能,因此即使出现两条相似度极高的户口信息,一般人也很难发现。
在“房姐”龚爱爱案件中,龚爱爱通过北京一家楼盘的销售人员以15万元办到了北京的假户口。她当时一共办了4个户口,60万元除了给中间人20万外,剩下的40万给了一位户籍民警。据称,该户籍民警先后办理过20余个假户口,都没有被发现过。
假身份证:多用于不当牟利、不法之需
“一般来说,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背后肯定隐藏着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李小伟说。
记者盘点近年来曝光的此类案件,多身份的用途一般有以下几种:首先是为了用假身份隐蔽财产,使一些非法所得不容易被银行监管;其次由于一些城市实行房产限购政策,通过办理假身份证可以购买多套房产;第三是为了在上学、就业、医保等方面享受到更多社会福利;此外也有一些贪官制造多个假身份是为了方便东窗事发之后外逃。
针对曝光的制造假户口、假身份证案件,不少网民呼吁顺藤摸瓜,查一查背后是否有更大猫腻。有专家认为,对于假身份证办理行为,应从法律和行政处罚上双管齐下,加大惩处力度,遏制违法犯罪。
在今年年初,公安部已公开表示,要用3年时间彻底解决户口和身份证信息“错、重、假”问题,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谁办假证、假户口就开除,谁收“黑钱”办假证、假户口就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