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穷县豪楼现象屡禁不止的现实面前,继续问责乏力,会削弱相关禁令的公信力。让那些顶风作案、打擦边球的官员得到应有处罚,是提升禁令威慑力的最好途径。
近日,央视报道了国家级贫困县湖北房县大兴土木,超标、违规建造大片政府办公楼的消息。采访发现,政府办公楼建设至少存在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违反审批、改变规划、人均办公面积严重超标、征地补偿不到位等多方面问题。豪华办公楼拔地而起,不仅与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建造楼堂馆舍格格不入,更与八项规定严禁奢侈浪费之风的要求大相径庭。
戴着贫困县的帽子,盖起办公楼却是一副土豪做派,房县所呈现的刺目景观,在多地已非第一次出现。但奇怪的是,在媒体的报道中,往往只见豪楼拔地起,不见官员乌纱帽落地。问责不动真格,要狠刹歪风,显然并不容易。
对于政府部门盖楼,从立项、用地到规划、建设,都有一条龙的审批和监管规定。国务院去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更是明确了投资、财政、国土、住建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管责任。然而,问题就在于,当穷县豪楼在这层层监管中一路闯关成功,问责也就面临法难责众的尴尬。
从报道来看,房县办公楼建设项目的财政预算、立项、国土、规划、建设等监管环节几乎全部失灵。比如,房县行政中心的占地面积超出了湖北省政府批复占地面积42亩,但却始终未被叫停;而当地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对于巨额耗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改变规划、甚至“借壳”公益设施等违规行为视而不见,集体失声。
当豪华办公楼成了“集体违规”,成了官员口中“全县人民的一个面子”,要对某个具体官员进行问责,似乎难以下手。这可能也是很多地方,类似现象的问责不了了之的原因之一。尽管按照相关党纪国法,对决策者或主要领导,可以参照失职、渎职等规定,处以党纪政纪处分;而对非法占地的责任人员,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在类似现象屡禁不止的现实面前,继续问责乏力,会削弱相关禁令的公信力。在上个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对豪华办公楼也曾有坚定表态:“对于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让那些顶风作案、打擦边球的官员得到应有处罚,是提升禁令威慑力的最好途径。
从长远来看,对地方政府盖楼的监管制度,也仍有完善空间。当地方政府自身要盖楼时,理应提级监督,即由省市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县政府建设项目的所有审批和监管,避免“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况。还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地方政府建设项目都由上级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开,让政府工程都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拷问。事前监管到位,也可避免违规大楼一旦建成,事后很难整改的现实困境。(社 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