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土地!我们要生存!
请求上级政府从严查处太和堂政府违法征地行为
我们是祁东县太和堂镇寿福山村第一村民小组的村民,我们全组只有农田45余亩,耕地14余亩,太和堂镇政府在S317省道修建之时提出修建一条连接镇上的线路,线路两边修建房屋,镇政府利用此名义将我组田地以三万多元一亩几乎全部征用,之后以18万元一壕销售给百姓来谋取高额利润。镇政府以低价吃进我们几乎全部的土地,再以高价贩卖给开发商,我们失去土地无以为生,这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生存利益。
国家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
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这个项目是以商业为目的的开发,属于非农业性建设,农用地转非农业性建设用地是需要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及农业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而至今为止,我们未曾看见过任何合法手续,这已属于非法倒卖集体土地行为,触犯了刑法,侵犯了我们村民的利益,请求上级部门能依法查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其事实为:
该项目没有出示合法手续,没有项目公告,没有同我们村民商讨表决,只是太和堂镇国土所单独同我村个别干部于2011年4月10日签订一份“征地协议书”,我们村民并不知情。我组一共有120余人,人口众多,而此协议的签字一栏中,有17户是被人代签字,还有一些村民并未被通知未签字,就这样一份“协议”就征用了我们31.5亩田地。而在此之后,太和堂镇国土所又同我组签订一份“征地补充协议”,征用了我组田地29.639亩,而协议书上只有一位叫“陈荣”的人签字,村民全不知情,只盖了个村里的公章,连日期都没有。我组仅有60余亩的田地,居然被这样的行为而几乎全部占用,让我们今后何以为生? 而且,征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自征地到现在已有两年之久了,至今被少数干部掌控,没有合理分发到个人。
当地政府的违法的事实如下:
1. 该项目非国家建设项目,也非S317必要附属工程,而是带有商业性质的项目(见附图一),该项目正常执行需要办理合法手续后才能依照程序征地,而其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也在没告知相关信息的前提下,强行征收了我们的土地。
2. 同一个项目的征地补偿协议应该一次性签订并给予补偿,而在这个项目中,却分了三次前后签订协议,征地单位为祁东县太和堂镇国土所和祁东县S317线改造工程协调指挥部两个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这两个部门是不能作为征地单位的,他们的行为已属于滥用职权。
3. 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组织,组里一切重大问题要经村民多数人同意,才合法有效。本宗土地征用中,未经村民召开会议,未经多数人同意,同时盗用我组村民私自签订协议,已属违法,虽盖有村民小组公章,也应是无效协议。
4. 我组田地被征用完,未做任何有利安排,完全已是自生自灭,我们损失惨重,同时因征地而造成邻近组的二十多亩良田后续无法灌溉,相关村民极为愤怒,对这种事情真是忍无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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