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回乡干部无退休养老保障 社保局只补助三千元
南方网讯 家住肇庆市德庆县的梁显老人,今年已85岁高龄,病痛缠身,没有经济来源。作为文化革命时期的回乡干部,梁显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退休养老保障。
1950年,梁显从干部学校被分配到怀集县从事土改相关工作。1962年,时年34岁梁显响应党的号召,经怀集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光荣回乡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到了六十周岁,梁显向上级反映情况要求退休,却迟迟没有得到回音。
就在前两年,梁老得知德庆县有一位老人也是回乡干部,并且“落实了政策”,于是梁显也走上了上访之路。记者采访了梁显曾经上访过的怀集人社局相关官员,他们表示,梁显老人的情况,并非不给办理,而是他的情况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德庆县:无相关工作原始档案 不予办理养老保险
2012年1月,梁显就自己的待遇问题去信德庆县人社局,德庆县人社局以其无法提供在德庆县工作经历的原始档案材料为由,不符合粤人社发[2011]237号第九条第(二)项,“直接纳入人员由原单位或者个人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规定,拒绝了为梁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要求。
怀集县:按60年代补助标准仅三千余元
之后梁又信访至怀集县人社局,得到的答复为,怀集县人社局认为其情况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精简干部的安置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按回乡时月工资42元的40%为标准,从1962年6月起补发5年的工资1008元,并补发退职补助2079元,以上两项共计3087元。但梁显对这个结果表示不满意,未领取这些补助。
记者联系了怀集县人社局副局长植赐华,他表示,关于这个问题的政策原件,因为年代久远他们也没找到,是后来联系上了广州档案馆才找到相关政策依据。根据当时的政策,回乡的干部可以经省里批准重新获得工作,也可以办理退职或者退休。退休的要求是工龄10年,并年满60周岁。
“按照梁显当时的情况,10年工龄是满了,但是他当时的年龄并没有满足60周岁,而且五年之内没有得到省委批准工作,就只能做退职处理。”植赐华表示,没有资料显示梁曾经在办理过退职手续的相关依据,所以他们“只有按照六七十年代的政策进行补偿”。在被问及三十多年前的补助只有三千来块,到底合不合理,他说:“我们也是按政策办事。”
老人请求落实“回乡干部”待遇未果
怀集表示可以给予困难补助
梁显对怀集县人社局的复函有异议,于是在2012年12月向肇庆市人社局提出了复查申请。而肇庆市人社局对梁显的信访事项进行了复查,认为怀集县人社局的处理方法并无不妥。
梁显说,他是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的“回乡干部”,而怀集县人社局给予的批复中,“回避、无视”他的“干部”身份。“我从参加工作到回乡一直至今,干部身份都没有改变。为何得不到怀集县人社局的承认?”
对此,怀集方面认为,他们并未否认梁显的干部身份,梁显要求的是退休干部的待遇,而按照政策,梁显当年回乡的时候不满足退休的条件,只能做退职处理,“退职处理就是一次性发放补助,按照当时工资的40%,补发五年工资。”
此外,植赐华还表示,根据怀集县领导的意见,直接办理医保社保的可能性不大,但可以帮梁显申请有关的困难补助,约两万元。不过梁显没有接受这些。
关于梁显口中德庆县那位已经“落实政策”的老人,怀集方面也透露,“那位老人家也没有办理医保,也是按照退职的标准补的,只不过是把一次性补助改成了按月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