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6月30日电(记者李亚楠)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日前对该市3名农民私刻公章组建“山寨政府”案作出宣判,主犯张海新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两名从犯马香兰和王良双因相同罪名,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和8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邓州市文渠乡蒋庄村农民张海新,伙同汲滩镇廖寨村农民马香兰、高集乡李岗村孔营组农民王良双,以邓州市人民政府不作为为由,宣布将其予以撤销,并在位于市政府旁边的古城广场对面,成立一个“新邓州市人民政府”。
新政府下辖文渠乡、高集乡、汲滩镇3个乡镇政府,张海新任“新邓州市人民政府”一把手兼管文渠乡政府,马香兰、王良双则分别负责汲滩镇人民政府和高集乡人民政府。
该案事发源于汲滩镇一个城镇开发项目,项目用地涉及马香兰和王良双亲戚利益。成立“新政府”后,3人向房地产开发商先后下达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停工通知书”和“汲滩镇政府违法建房处罚通知书”,感觉事情蹊跷的开发商随即报案。
警方立案调查后,从3人住处搜出通过街头广告刻制的相关印章10余枚。3人还以中央九部委联合名义制作公文、下发红头文件给马香兰和王良双,要求二人在本地发展骨干成员,加入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声称“没有在我处申请建房的行为均是违法的”,先后有200余户不了解情况的群众在该处申请办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3人为壮大自己的“公务员队伍”,又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招聘公告,先后有10多名不了解情况的大学生将简历邮递至他们所谓的“政府办公室”。
公诉部门指控,3人的行为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法院认定,公诉部门指控罪名成立,并作出上述判决。法院宣判后,张海新、马香兰二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但并未明确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