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的呼声:谁能仗义执法,为我们失地百姓伸冤啊!
记者 郭炫斌 重庆报道 近日,记者接到重庆市万州区熊家、大周、小周三镇,因修建万开、万宜高速路的失地农民的来信投诉反映:由于我们被征用的土地没有得到政策性的合理补偿,如今,造成我们几个镇的失地农民生活极度困难的生存现状。我们为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犯,数年来我们多次向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诉求反映,历尽了上访诉求的百般艰辛,没想到我们庶民的上访之途是如此长路漫漫。今天我们再次将其因修高速路,使我们失地农民利益严重受损的违法问题诉至党中央、国务院,望对其极力关注。
据悉,万开高速公路于2003年12月启动修建,全长40公里,由重庆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与万州、开县两地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合作建设。该段高速公路共征用村民耕地32.6119公顷(489、1875亩),仅万州段涉及熊家镇、铁峰乡4个村14个生产小组,涉及村民数千人。
有村民代表告诉记者,万州高速公路征地实施办法是由高投公司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土地征用合同,土地征用补偿资金及生产安置费由高投公司直接拨付给各乡镇政府,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由乡镇政府随心所欲,用地方性文件标准操作实施,让他们被征地农民完全失去知情、参与权、监督权。
失地农民对记者讲,万州府发[2003]77号文故意歪曲万开高速公路用地性质,把经营性认为公益性,从而降低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其标准为基本农田8000元,耕地每亩6000元,建设用地每亩4000元,非耕地每亩2000元。村民们对此认为,以上补偿标准严重违背了《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55号令)渝府发[2005]67号文及万州府发[2005]97号等系列文件精神。
村民代表还告诉记者,就几年前万府发[2006]63号文规定的补偿标准也用于在其中,相比起来都相差甚远。更让他们不能理解的是万开高速路在万州熊家镇楠树村征用同一段地,而且是同一个建设项目,但政府居然实施了两个分段补偿标准。
家住大周镇凤凰村的骆承财曾因征地相关问题,以万州区国土资源局为被告,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骆成财诉称,被告作出的万州国土村发(2005)67号和万州区土文(2007)146号文件,严重不作为,损害了原告和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反而弄虚作假,瞒上欺下。其一,改变土地类别未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和权限。其二、对骗取少批多占不依法处理。其三、被告对原告反映违法占地,不仅不依法追究处理,反而在利益驱动下官官相护,偏袒、庇护。请求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不作为,并问责;依法拆除非法占地上建筑物而复耕;依法判令被告造成的原告损失误工费0.8万元、差旅费0.2万元。原告诉讼的目的是因被告批准建设用地,占用了原告的承包田地,被告应对原告进行补偿。万州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19日以(2010)万法行赔初字第127号作出驳回的行政裁定。
家住小周镇马搭村的邓兴家,因征用土地问题,不服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一案,也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向法院诉称:2007年8月21日,我从小周关口赶场回家路上,遇到公安警察正在抓我村的彭直权,于是我上前去问他们抓人的理由是什么,并要求他们给群众一个解释,我上前询问,没有任何阻拦的动作,也没有说一句侮辱谩骂的语言。这些警察一拥而上将我按到在地,把我铐到万州公安局,对我进行审问到下午4点多钟,给了我一个警告处分才放出来。我没有违法乱纪,请求法院撤销被告对原告的行政警告处罚。万州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16日以(2007)万行初字第61号作出维持公安局的决定的行政判决。村民邓兴家不服,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上诉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请求二审改判。重庆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9日以(2008)渝二中行终字第16号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行政判决。
记者调查了解到,万宜高速公路属国家立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于2004年开工建设,该路万州段涉及13个乡镇,54个行政村,约4200多户,24000余人,征用土地250公顷。根据失地农民所提供的依据显示,万州段三镇被征用土地约千多亩,涉及48个生产小组,近8000多人。万宜高速公路该段被占地农民对政府的补偿安置政策反映十分强烈。近几年来,他们数十次向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诉求反映,要求依照党中央、国务院及重庆市的相关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解决落实他们的占地问题。
村民们对万州段的征地补偿安置有着自己的意见和说法。他们一致认为,首先是征地协议程违法:一是没对被征用土地农民进行政策宣传;二是没征求被征地农民的主导意愿;三是诱导没有法定资格的村民在协议上签字,把无效协议似为有效协议。
失地村民说道,该高速路征地补偿完全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标准,不论是征地面积,连补偿标准也都被地方政府克扣截留,地方的有关工作人士视他们失地农民的利益而不顾,随意制定万云(2004)5号文件,按低标准进行补偿,严重损害了他们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村民代表告诉记者,万州路2006年建成通车,万宜路万云段2008年也相继建成通车,从征地到现在已是好几年的时间了,但我们的失地农民时至今日,还没有得到政策的依法性安置,地方的有关领导伙同社保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公开买卖农转非安置指标,每个指标收取500-2000元不等的手续费,不给购买人出示任何收款收据。万宜高速路占地农转非的社保名额,村社干部想方设法卖给其它队,村民听说大队卖来积支还债。
骆承财还告诉记者,原柿子村4组集体土地金牛山,被不法的领导串通立项骗批高山移民建房工程批示占用,实属违法占地行为,致使他们所属集体土地金牛山29.388亩被违法占用搞房地产、建高楼出售,不给村民土地补偿费。
村民代表还告诉记者,万宜高速路征地补偿都是以各种地方领导意志为中心,同一个工程项目,补偿标准不一致。据有关人员说,云阳巴阳镇观宏村一老人代表本组全体村民因万宜高速公路,地方政府不执行上级政策,历时了几年司法诉讼之路,几级法院都因受地方行政权力渗透而不予立案,导致失地农民利益得不到法律保障,老百姓的合法维权行为被拒之法律的大门之外。
失地农民对记者讲,我们如今再次将万州区几个乡镇关于修建高速公路征地安置的不法问题,将地方政府不按政策实施安置补偿失地百姓的诉求,提交给上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敬请上级领导本着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希望切实得到解决。他们向记者表示,无论多么艰难,一定要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