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记者从咸阳市创建办获悉,咸阳市日前正式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这是继“国家卫生城市”之后,咸阳市夺得的又一项国家级“金字招牌”,标志着咸阳市创建工作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200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为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幸福指数的有力抓手,紧紧围绕“生态咸阳、人文咸阳、宜居咸阳、和谐咸阳、美丽咸阳”的奋斗目标,秉承“科学创建、依法创建、和谐创建、快乐创建”的工作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落实“让咸阳天天有变化,使百姓人人都受益”的工作要求,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持续深入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2011年元月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2012年9月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初审,2013年3月通过住建部审查及卫星遥感测试,2013年11月通过住建部专家组考查。
7年来,咸阳市强化投入保障,精心实施“万亩森林、万亩水面、万亩花卉”三万工程,持续开展“城市大绿、周边造绿、街道造景、庭院添绿、蓄水湿地”五大工程,还充分利用和开发现有城市空间,结合旧城改造,建高楼、腾空间、增绿地、造景观,不断拓宽增绿渠道及空间,积极实施规划扩绿、拆墙透绿、退硬还绿、见缝插绿、鲜花上路、大树进城、奇石进园、小品入林等一大批高标准绿化工程,“枕塬带河、绿楔渗透、绿带环城、林带缭绕”的城市绿化空间初步形成。
截至今年5月底,咸阳市建成区绿地面积23.94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地率33.49%,绿化覆盖率38.2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63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6.5%。
如今,一座“城在林中、人在花间、行在树下,四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现代园林城市已初具雏形。生活在这座城市中的人们,深刻感受着建设国家园林城市带来的真正实惠,幸福感无处不在。
不出城而享受园林之美,居闹市而乐花香之怡。漫步曲径幽林,徜徉花海绿地,饱览湖光潋滟,充满梦想、奋力创新的咸阳人,将挥洒着绿意的诗行,弹奏着绿色的音符,向着更高、更新的目标迈进。
(记者 王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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