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吴宗友)为了争夺一颗核桃树的权属,堂兄弟反目成仇,对簿公堂。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大兴法庭干警头顶烈日,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步行,走到大兴镇金沙村牛角二社双方争议的核桃树下现场调解该起所有权确认纠纷,通过法庭干警悉心释明法理,何氏兄弟在官司胜败与亲情维系之间选择和解,该起长达三年的权属纠纷最终尘埃落定,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原告何某诉称,他与被告何某某是堂兄弟,也是邻居,被告经常将别人种植了树木但是没有耕种的土地开挖出来耕种。在他的承包地内有一棵高15米、围长1.2米的核桃树,因种植了核桃树,该承包地没有耕种,不知何时被被告开挖出来。2012年,该核桃树挂果,双方对核桃树的权属引发争执,经村社干部现场调解确认该核桃树归他所有。2013年8月30日,双方再次因此发生争执,被告用斧头将该核桃树的底部砍了一圈,宽10厘米、深4.5厘米。他再次请村干部调解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该核桃树归他所有;判决被告赔偿损失合计10000元。
被告何某某辩称,双方争议的核桃树应归他所有,土地承包到户时,他家分得一棵核桃树,位于现双方争议的核桃树旁边,后因滑坡被打死了。双方争议的核桃树是他家所分得的核桃树落下的核桃生长起来的,且该树在他原所分得的核桃树遮盖范围内,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双方各执一词,且言辞激烈、矛盾尖锐,为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扩大,承办法官决定在双方采摘核桃之前到现场进行勘察、调解,以防止双方因采摘核桃发生纠纷。火辣辣的太阳热不过法官为民排忧解难的心,曲折遥远的路也阻止不了干警践行群众路线的脚步。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徒步行走,法官干警抵达双方争议的核桃树旁,在核桃树下展开了法、理、情的释明和劝解。经过法官干警的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何某某说道:“感谢法官同志大老远地跑到地头来给我们看现场,要不是当着你们的面说好了,今年收成的时候,难说我们俩弟兄要大干一架,这下按照说好的办就是,毕竟是兄弟嘛。”看着何氏兄弟重归于好,法官干警由衷的感到高兴。
大兴法庭辖区乡镇种植核桃树有着优厚的自然条件,核桃产业逐渐成为辖区的重要产业和农民创收增收的渠道之一,由此产生的权属纠纷逐年增加。为保障辖区农民安居乐业,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维系邻里和亲属关系,法庭干警尽可能将法庭搬到现场,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