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4日,贾父和贾母哭着向四川罡正律师事务所王宇飞律师求助:贾父和贾母共同生育了一女贾某某,贾某某与何某某于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了一子何某。后因感情不和,贾某某与何某某于2011年8月登记离婚。2012年5月贾某某又与李某某登记结婚,婚后未再生育子女,因李某某亦是二婚,遂李某某亦带一子共同生活。
2014年8月8日贾某某因工死亡,其生前所工作的公司便召集贾父(系一文盲,仅仅会写自己的名字和认识几个简单的字)和李某某、李父协商调解赔偿事宜。在协商过程中李某某和李父不准贾父发表任何意见,只是让贾父在最终的调解协议上签字。而这一切更是让身在老家的贾母和婚生子何某均蒙在鼓里。
在公司把工亡补助金48万元和相关费用18万元全部支付给了李某某后,李某某便伙同李父非法分割了上述款项。使贾母和婚生子何某分文未得。
王宇飞律师在详细耐心的了解完以上案情后,当即表示为了捍卫正义和道义要为受害者挽回公道。王宇飞律师准备完相关材料后提起了诉前保全,冻结了李某某银行账户的20万元现金。随后提起了诉讼。
后经西充县人民法院的审理,法院采纳了王宇飞律师的法律意见,李某某和李父应当向贾父和何某支付154420元赔偿款。判决后李某某和李父当即表示不上诉。
(南充市西充县司法局 王宇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