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 最高检23日消息,河南、湖北等地四名厅级干部因分别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查办。
日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连子恒(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依法指定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西宁市青藏铁路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徐双永(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依法指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管辖,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新乡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孟钢(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依法指定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世益(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日前已由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向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