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属于公安的一个警种,其职责大致可分为:交通管理、车辆管理、机动巡逻、宣传教育等。其宗旨则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服务的人民警察。本来应
该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肩负着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的关键使命。
然而,一次无意间在百度上输入“临县交警”几个关键字,则显示有十几页、上百条有关山西临县交警信息的网页,细细看来,十之八九则为负面的,真可谓“乱象丛生”。这些有正规媒体,包括国家权威的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山西电视台等发的报道,也有其他网站,个人博客、当地帖吧发布的。其形式也应有尽有,有文字、有视频、有图片。时间则从数年前一直到现在,其频率数量则越来越多,呈现上涨的态势。其内容则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有中国质检网报道的,山西临县交警队一个烧锅炉的就有“执法权”,交1500元就可以免除拘留,并且直接交钱给烧锅炉的,就从烧锅炉的手里拿到了被扣司机的驾驶证。这个烧锅炉的应该是全国“最牛”的锅炉工了,因为他有比全国任何一个交警大队长还要大的权利,简直能够掌握一个人 “牢狱之灾”的大权。
也有去年8月份,被各大媒体吵的沸沸扬扬的“临县交警大队通讯员无证驾驶警车撞死人”的事件,充分暴露了山西临县交警大队身为车辆,驾驶员的管理部门,“自己人”就可以随意乱用警车,无证驾驶,致使造成一起死伤的惨案。
2009年媒体报道称,山西临县一个协警上路检查时,自己粗暴执法去辦车牌弄伤自己的手指,而无辜的司机却因为“妨碍公务之嫌”被临县交警扣留的事件。去年4月份媒体报道“山西临县一协警驾私家车上路“执法”事件。今年2月份媒体报道的“吕梁临县现怪异罚单:司机驾车仅半小时竟被指“疲劳驾驶”的事件。“违规使用非警用车辆进行执法”,竟然辩解称是“紧急情况”的事件。几年来媒体多次报道该县交警“收黑钱、乱罚款、搞创收”,有的还附有视频图片,真是“原形毕露、应有尽有、活灵活现”。曾被山西电视台曝光的在其交警队院子里,明目张胆地存在着一伙帮助违障司机处理问题的车托等等。近日又在媒体和当地帖吧上被疯传的该县交警几个没有“执法权”,也没有授衔的协警,竟然拿着“领导”事先签好的单子上路“执法”。和人民网报道“违规使用无牌车清障”的事件……..
这些“乱”,不是一日之“乱”,也不是一时之“乱”,好像历来有之。这些“乱”,“乱”的出奇,“乱”的离谱、“乱”的极不正常。表面看来是人“乱”、事“乱”、物“乱”。实则反映出的是作风 “乱”、管理“乱”、责任“乱”、行为“乱”。……..
山西临县交警,好一个“乱”字了得!
4月16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重拳出击,提出十五条“铁规”治“三乱”,开通局长热线96122,并且拿出500万奖励举报者。治理措施中,还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凡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在执法、工作过程中收“黑钱”的,一经查实,交通民警一律开除、交通协管员一律辞退,分管的大、中队领导一律撤职;凡因管理不严、监督不力、重视不够、工作失察,出现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大队主要领导一律就地免职,并给予党政纪处分;凡是出现执法不规范、违规办理各项业务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根据其情节,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山西省交管局局长尹喜平表示:交管局决心定了,不管涉及到谁,只要欺负老百姓,只要吃拿卡要,有一起查处一起,不会姑息,更不会迁就。
不知道山西交管局的这些“重拳”、“铁规”是否能够整治你局所属的临县交警的这些“乱象”呢?
另据媒体报道:去年10月间,山西岚县、盂县交警收黑钱事件中,包括公安局局长在内的23人被处理,8人被免职。就在几日前的6月13日,又有媒体报道,山西运城市新绛县公路巡警一中队负责人王建国收取黑钱,省交管局建议给予王建国开除处分,给予新绛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马千里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交警大队薛吉昌大队长职务。吕梁市柳林县公安交警协管员刘亚强收黑钱,给予交警协管员刘亚强辞退,柳林县交警大队分管副大队长郭跃平、事故中队中队长李鸿兵受到撤职处分,大队长孙乃勤被免去职务。 来源:山西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