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意识,倡导法律援助,提升律师素质,提高律师声誉!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 | 资讯 | 旅游 | 社会 | 法治 | 透视 | 网评 | 调查 | 聚焦 | 追踪 | 维权 | 公益 | 反腐 | 案例 | 关注 | 说法 | 财经
万象 | 曝光 | 民生 | 环保 | 安全 | 教育 | 保健 | 咨询 | 房产 | 书画 | 来信 | 援助 | 论坛 | 人物 | 文史 | 访谈 | 文化
地方
频道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广西 | 宁夏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5周年
网站公告: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说法 > 内容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权利只可择一

发布日期:2015-2-4  查看次数:2303 来源:云南  作者:

 
 
 

根据合同法及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及原理,同一法律行为可能构成合同法上的违约,也可能构成侵权责任法上的侵权。也即行为人既涉及到承担违约责任和承担侵权责任,这种情形在法理上称为责任竞合。出现此种责任竞合时,权利人不可以既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否则将加重责任人的责任负担,造成不公平。

案情介绍

原告王林向法院起诉称,20138月自己修建房屋自用,在选择修建房屋用砖时,与长期合作岳龙砖厂签订协议,自己修建房屋所需砖头全部由岳龙砖厂提供,由于岳龙砖厂的库存砖不足以原告修房所需,双方约定岳龙后期生产的砖应当与已经生产的一致,如被告提供的砖不符合质量要求,则应承担15%的违约责任。由于二人长期合作,原告并未对岳龙砖厂后期生产的砖进行检验,共用去砖款3万元。20137月房屋修建完工后,原告于同年10月搬进新房居住,入住三个月后,由于被告提供的砖不符合质量要求,导致走廊墙体垮塌并砸伤原告,后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2800元,后双方为医药费的承担问题产生争议,原告王林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岳龙砖厂支付受伤住院所化医疗费2800元,并支付违约金4500元。

法院审判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属于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即使说原告只能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而不能既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有要求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岳龙砖厂向原告王林支付4500元违约金,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承担2800元医疗费的请求。

法理分析

本案属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情形,如果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又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即是要求被告因同一行为承担承担双重责任,则违反了法律上的公平原则,加重了被告的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作者: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 赵全能

 
热门·推荐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
2020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
·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 用无罪推理“拽回14条人命”的法学教授
· 6省公布中央生态督察“回头看”整改进展
·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10年 4000万农村娃
· 揭开低保被取消后仍享受补助之谜
·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院长秦国杰被“双开
点击·排行    
山西柳林县龙门会全体村民举报村支部书记贪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债将其非法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信能标注失
一份荒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北京:地铁谩骂女子当事人被警方连夜抓获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定书未写明
习近平今赴英访问 两国企业将有大手笔合作
习近平向教师致以节日祝贺:责任重大使命光
业内人士称中国柴油汽车排放造假远超德国大
热门·图文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
投票·调查    
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
  • 网友介绍的
  • 百度搜索的
  • Google搜索的
  • 其它搜索过来的
  • 网址输错了进来的
  • 太忙了不记得了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人员查询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2 大江法律服务网 WWW.FLFWW14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信箱:djflfw148@126.com 法律顾问 张福源
    法律服务网 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No part may be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