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公、检、法”也许大家马上会心生敬畏,因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是人们心中最重要的实权部门,但当问起司法行政机关时,却没有多少人可以讲出它的职能。其实,作为政法机关成员单位之一的司法行政机关与“公、检、法”并称“公、检、法、司”。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性、群众性等特点使其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其负责的法制宣传、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无一不是在为构建社会法治国家添砖加瓦。
以往,大家的确会说“小司法”、“非正规军”等轻蔑性的词语,认为司法局做的工作可有可无,甚至认为其他部门都可以兼做这份工作。其实不然,司法行政工作恰恰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比如,法律援助工作就需要懂法律的专业人士才可以完成,再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它是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矛盾激化的“第一道防线”,通过调解可以直接为群众释疑解惑,提供法律宣传教育,对无理纠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促使其息诉罢访。类似这样的司法行政工作还有很多内容,其重要性和专业性都不言而喻。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日趋密切,社会也在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新的使命,其不仅作为政府的得力助手为经济建设出谋划策,还作为刑罚执行机关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社区矫正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可以在社区内服刑,但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管教育,社区服刑作为刑罚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很受国家重视。近年来,中央加大了投入力度,控制社矫人员重新犯罪率在0.3%以下,有效地控制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为社会和谐创造了良好条件。由监禁型刑罚转为非监禁刑罚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以后转在社区内服刑的人员会越来越多,这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知识迎接新形式下的司法行政工作。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汇报,并作出了重要指示,指示深刻阐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全局性、重要性,为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指明了方向,这意味着司法行政工作真正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司法行政工作道路会越来越宽,内涵会越来越丰富,一定可以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出更多的力量。 作者: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 王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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