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张平)在获知多年未找到的被执行人下落后,永善法院执行法官凌晨出动蹲点守候,将正在睡梦中的“老赖”吴某找到。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吴某终于履行了给付义务。
2007的4月27日,吴某因工程需要,向赖某借款43000元。到2009年3月26日前,吴某归还赖某借款26200元,下欠16800元未给付。同日,吴某书写了《协议书》、《借条》各1份给赖某,《协议书》载明了借款和还款的情况,约定了在2009的5月30日前还清借款本金16800元,利息4680元。《借条》载明吴某给赖某借款21500元。到还款期限后,经赖某多次催要,吴某未归还。赖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由吴某归还赖某借款21500元。
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吴某未自觉履行,赖某于2009年8月2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吴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对案件作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处理。
2015年1月,永善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吴某作为此次专项活动的案件之一,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网上布控。2月9日凌晨,执行法官获知吴某在某宾馆内住宿后,迅速出击,蹲点守候于5时40分,在某宾馆内将正在睡梦中的吴某找到并带到法院,要求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在执行法官释法析理后,吴某仍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吴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其人身进行搜查并司法拘留十五日,在拘留期间,吴某迫于法律的威慑,委托亲属与申请执行人赖某达成执行和解:由吴某一次性偿还赖某借款20000元,案件受理费168元和申请执行费225元,赖某自愿承担。执行款项现已全部兑现完毕。作者单位: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