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凡 时评作者
正是因为医改涉及公众利益,因此更需要强调公众视角,缜密设计和程序正义。重庆医改,仅以价格调整作为切入点,本身就很难满足应有的改革条件。
3月25日起,重庆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实施《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医改共对六大类7886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价格调整。然而仅仅实施了6天,就引发数百名尿毒症患者及家属集体抗议。昨日,重庆市多家医院向新京报表示,已接到市卫计委统一通知,该市透析费用沿用原标准,已按新标准收取的费用予以退还。重庆市卫计委、物价局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此事,并表示目前正在进一步安排相关工作。
重庆医改波折起伏,令人遗憾。究其原因,在于改革的方案设计、准备和动员上,都不无瑕疵。
首先,重庆这次医改价格调整,恰恰戳到了尿毒症类特殊群体的痛处。价格调整没有兼顾一些弱势群体,必然让他们很受伤。有媒体报道,一位自称重庆尿毒症病人的网友发帖称,其一周需三次血液透析来维持生命,在医疗改革前,自己每次普通透析需要自己支付95元,现在每次则需支付200元,透析用药和并发症用药另算,上涨了100%以上,每个月透析10次+滤过2次+灌流1次(维持生命的基本治疗)保守估计至少花费在3500元以上。
实际上,尿毒症患者难以承受透析费用之重,是一个普遍的现象。2013年10月16日的《重庆时报》曾报道,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解读(儿童)》:慢性肾脏病不在“重大疾病病种”范畴,只有当慢性肾脏病发展到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才能享受重大疾病报销。如果,重庆医保还是按照这个政策,那么,意味着一些还没有发展到肾衰的尿毒症患者,仍然要在旷日持久的治疗中付出沉重的医疗成本。
尽管,现在仍然缺乏重庆医保关于尿毒症的具体报销政策,但是,从此次事件的反应来看,重庆透析价格的上涨,或许没有与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同步,故而给一些尿毒症患者增加了负担。
显然,此次重庆医改是有瑕疵的。内部人制定医改政策,必然会出现某种程度的纰漏。所以,对于医改的社会反应,有关方面不宜过早或单方面“定性”。推出医改后,重庆当地媒体报道说,“价格调整后,市民们都说能感受到变化,对调价也多表示理解。”而事实上,改革一推出,就在网上遭遇许多质疑,并出现了数百名尿毒症患者及家属集体抗议事件。过早“定性”,既无益于对改革效果作出正确评估,也无益于维护改革本应具有的正当性及其主导者的权威性,而只能起到相反作用。
从公共医疗的现状看,坚持并勇于推进改革无可质疑。重庆医改提高医疗服务的价格,大方向也是对的,但正是因为这项改革涉及公众利益,因此更需要强调公众视角,缜密设计和程序正义。重庆医改,仅以价格调整作为切入点,本身就很难满足应有的改革条件。而医疗价格调整,如果不能辅助跟进医保覆盖范围扩大,以及报销比例的上升,则可能会伤害一些特殊群体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