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韩国国会召开全体会议,高票通过了酝酿四年之久的反腐法案《金英兰法》。该法在反腐败的力度上比以往有了重大突破,韩国总统府(青瓦台)在法案通过后第一时间表示“希望其成为根除腐败的划时代的契机”,对《金英兰法》寄予厚望。(凤凰周刊2015年04月05日)
2011年6月,韩国首名女性大法官、时任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金英兰向国务会议提出反腐法草案。《金英兰法》的全称为《禁止收受不正当请托和财物的法案》。
关于此法案有几大看点值得关注:一是涉及人员范围广,不只是公职人员,还有媒体人、私立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员及其配偶。据此直接适用对象达到300万人,若考虑间接影响范围,全体韩国人都将受到该法的约束。
二是收受5000元以上的财物即获刑,不管该行为是否与其职务有关。法案规定,公职人员、媒体人、私立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员及其配偶收受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730元)以上的财物。即便收受财物不及100万韩元,但一年内从同一人处合计收受超过300万韩元的财物,也将获刑。若收受财物不满100万韩元,则会被处以收受金额2-5倍的罚金。
三是收受的财物范围比较文。法案规定的“财物”不仅包括现金、商品、门票、折扣券等有形财物,还包括交通、住宿等各种招待和提供工作、减免债务等无形的获利行为。
这一法案的出台,的确是在反腐领域的一个重大突破,尤其是对东方人情文化风俗的极大冲击。
韩国社会具有重视“人情”的风俗和传统,以往少量的礼物收受之类的“人情往来”,尤其是不牵涉到具体的请托事情的,是一种“惯例”,不会被视为违法的行为。如今《金英兰法》将其一举归为“犯罪行为”,具有很强的“移风易俗”的目标指向,也是对韩国社会陋习的一大冲击。
在中国,“人情”风俗和传统其实表现得更为突出。尤其是公职人员收受礼物的现象更为普遍,有巧立名目的,也有没有任何名目;有借节假日收的,也有平时日子收的。
前年,习近平在西柏坡纪念馆内,对“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全会作出六条规定: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一一对照说:“不做寿,这条做到了;不送礼,这个还有问题,所以反‘四风’要解决这个问题;少敬酒,现在公款吃喝得到遏制,关键是要坚持下去;少拍掌,我们也提倡;不以人名命名地名,这一条坚持下来了;第六条,我们党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在这六条当中,习近平觉得最有问题的还是“不送礼”。而且在现在的高压反腐整风态势之下,这个“不送礼”的问题仍然存在,只是更为隐蔽,送的人员更为缩小而已。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对于韩国该法案也进行了回应。当时是在上海代表团参加审议。身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陈旭代表呼吁学习韩国经验,他说韩国也是“人情社会”,过去的法律只惩治权钱交易;但现行反贪污法作了修改,严格了反贪污犯罪的范围。“连家属收受钱物、人情请托,只要达到一定标准,都可以认定。”总书记对此表示了赞同,他回应说,在韩国,100万韩币折合5700元人民币,就可以入刑了,包括收受的礼品都算。
“人情”与腐败,是不可能截然分开的,如果不能在“人情”方面给予严格的规定,就无法真正阻止违规收受财物现象的发生。实际上,在今天中国的贪官,行贿受贿的金额,有很多时候还没有违规收受财物的金额多。这也使得一些贪官被抓后,起初所曝出的涉案金额和财产非常惊人,而最后真正移交到法律方面的大为缩水,实际上就是涉及收受礼物方面的金额问题,一些贪官将此视为“人情之往来”,不认为有权钱交易。
而且韩国法案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收受财物的事,还不只是公职人员,涉及到其他方面有权力的人,很符合现实社会的问题,因为收礼显然不只是官员的问题。这一直指官场腐败,又直指社会腐败的法案,值得观察。
作为同样为“人情”风俗所扰的中国,在未来的反腐败法律法规方面,会不会有类似的突破。碧翰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