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法院法警大队把好“三关”落实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本网讯(詹保余 余燕 摄影报道)“你已进入审判区域请规范您的行为,警戒线”。 这是4月2日上午八点三十分,早已等侯排队的案件当事人自觉地站在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大门外台阶上,一道金黄色的警戒线之外。有数位群众说:“法院立规矩了,金黄色的警戒线规范您、我的行为,也规范了他(法院干部)
的行为”。
前不久,当事人耿某某因案件败诉经常在法院门口缠访、闹访,经过多次劝说不但没有劝退反而使她变本加厉,影响了审判机关的执法环境,最终只能让派出所民警进行处理。经过公安民警妥善处置后建议在法院门口设警戒线加以规范。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党中喜、副政委南红炼研究思考如何能规范当事人在审判机关门口的行为,如发生矛盾冲突时在哪些范围应该由法院自行处理,哪些范围由公安处理?最终法警大队向主管工作的副院长、院长申请在法院门口区域内地上贴上一道醒目的警戒线,并得到了院领导的支持与肯定。
正值3月31日省法院召开“司法规范建设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莲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贺桂宝同志要求各部门立即传达会议精神,按照“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抓好贯彻落实。
4月1日,莲湖法院法警大队迅速向全体法警贯彻学习了会议精神,根据其工作性质,充分认识到保障全院安全是开展实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开展“司法规范建设年”活动的目标要求,提出了“创设一道警戒线,把好‘三个关’(安检关、提押关、巡庭关),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创设一道警戒线,规范你我他。贺桂宝院长对监察室马主任讲,“今天上午你们注意没有法院门口新变化?法警队反映快在台阶上设置一道金黄色的警戒线,提示群众:“你已进入审判区域请规范您的行为”。这既是对来访当事人规范其行为,又是规范我们法院工作人员的言行。”表明了法院领导对法警队落实“司法规范建设年”活动的肯定与称赞。
把好安检关。拉好“第一道防线”,高筑安全 “防火墙”,从源头上阻断祸源。在安检中严格落实 “逢人必检、逢包必过、检必从严、人包双检、人包分离”的制度,严防携带各种危险物品进入法院;在院门口设置警戒线,用明显的标志将审判区域隔离开,确定公安机关与法院在处理矛盾冲突时的管辖范围;正确处理安全保卫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充分发挥法院第一窗口的作用,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告知牌,将文明用语常挂嘴边,规范文明语言、文明行为,努力实现安全保卫与服务群众相统一。
把好提押关。提押看管按制度、安全防范不马虎。开庭审理的整个过程中,密切注意犯罪嫌疑人的动态,不定时检查脚镣手铐是否安全;严格遵守被告不穿囚服开庭的要求,保障被告人权;旁听人员进入审判庭之前进行二次安检,确保被告安全;
把好巡庭关。加大巡庭力度,增强矛盾处理速度。不间断的巡庭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矛盾时及时妥善处理,将矛盾冲突扼杀在萌芽之中。同时,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做到警容严整、纪律严明,值班期间及时对重点部位巡查,遇有险情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