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信息时报》一篇题为, 官员受贿获刑后未被免职缓刑期间敛财4300万》的文章,真是让人大跌眼镜。该文报道,2008年,广东省从化市鳌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梁伟强因在征地过程中受贿15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1年。梁不但没有丢掉公家饭碗,依然任该镇经发办副主任(主持工作),缓刑期间还继续靠征地敛财,鲸吞4300多万。
笔者标题用了“人间奇迹”,我想大家都不会有异议吧?一个被判刑的公职人员,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的规定,肯定会被开除公职。而梁伟强在被判缓刑后,仍然“保留了公职,只是接受降职处分”,这无疑算是一个奇迹了。这一奇迹的具体表现,似乎表明该市组织人事部门都不了解中国还有一个《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这也过于奇葩,过于奇迹了。
而更大的奇迹则是组织对一名受贿犯罪干部的信任,远超乎常人思维。梁伟强在镇经发办主任的岗位上受贿,并因此被判刑。但该市组织人事部门和镇领导却不计其前科,继续把他放在这个权力极大,“油水”十足的岗位上,仅仅将其“从主任位置降至副主任,但依然主管鳌头镇经发办全面工作”。而因为镇经发办主任本身仅为科员,降至副主任后仍然是科员,等于是没有处理。如此高度的组织信任,不是一个奇迹又是什么呢?
而正因为有了组织上高度的信任,梁伟强才会在贪腐之路上肆无忌惮。在随后的工作中变本加厉搞腐败,短短几年时间里竟敛财4300万元,不但成为“小官大贪”的又一典型案例,而且其因受贿行为两次被判刑,这在公职人员当中更是极为罕见,绝对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当然,在梁伟强身上出现的种种奇迹,要是从本质上看,却又并非奇迹。这是因为在贪腐“战线”上,梁伟强“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换句话说,梁伟强仅仅是一个“群腐”集团的一份子,至多就是这个“群腐”集团的“先锋”。
因此,该案仅披露梁伟强贿送给镇长周日会人民币50万元,贿送给副镇长刘建中价值人民币103万元的土地股权,而未牵扯其他人,就难以理解了。因为我是坚决不相信,镇长、副镇长两人就能保下梁伟强的“金饭碗”?坚决不相信镇党委书记作为“班长”,在处理梁伟强的过程中,未收任何好处却毫无原则,置党纪政纪于不顾,死心塌地护着梁伟强?我更不相信从化市组织人事官员在未接受梁伟强任何好处的情况下,会做出保留梁伟强公职身份的建议。而常识告诉大家,从化作为一个县级市,决定一名基层公务员是否需开除公职,一定要经过市委集体讨论,那么,究竟是哪位领导拍板做出这一无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决定?我不得不怀疑该领导曾收到过梁伟强给的“好处费”。
伟大领袖毛主席曾教导我们,“在共产党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可如今一些呈“塌方式腐败”的官场,却在贪腐方面一次次挑战社会底线,一次次创造出百姓所不齿的“人间奇迹”,是可忍孰不可忍?
毛主席他老人家又说了,“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那么,在中央“高压”反腐的今天,希望反腐机构学会举一反三,顺藤摸瓜,将该案背后的故事查他个水落石出,以换回人民的信任。
你们真的不能继续糊弄老百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