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农网改造,农村电网结构明显加强,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大幅提升,促进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也为实施城乡统筹、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注入了强大推动力。同时也得到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是在施工中也难免遇到一些小纠纷。然而在一个山村就发生了一起不理智的纠纷事件。导致两耳光换来赔偿两万元。
“农网”改造中,被告人林某积极带领部分社员投工投劳。4月2日,架线至被害人陶某家地边,有两棵桃树妨碍了线路通行,施工队把树砍倒。次日中午,被害人陶某借故站在地埂上乱骂,被告人让其找社长反映,不要影响施工,被害人就直接辱骂被告人,于是被告人打了一耳光,被害人即摔下地埂,致第1、2腰椎压缩性骨折。后被害人在地埂下继续谩骂,被告人跳下地埂又打了被害人一耳光,踢了臀部一脚。4月4日,被害人到乡卫生院住院治疗3天后又到鲁甸县医院继续住院治疗10天,被害人合计支付医疗费1051.75元。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陶某损伤属轻伤。 4月18日,被告人林某主动到火德红派出所寻求解决,未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当日被刑事拘留。本案损失除了附带原告人支付的医疗费1051.75元外,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伤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和鉴定费,合计37709.25元。
后被告人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二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陶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0000元。 鲁甸县人民法院 李姜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