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意识,倡导法律援助,提升律师素质,提高律师声誉!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 | 资讯 | 旅游 | 社会 | 法治 | 透视 | 网评 | 调查 | 聚焦 | 追踪 | 维权 | 公益 | 反腐 | 案例 | 关注 | 说法 | 财经
万象 | 曝光 | 民生 | 环保 | 安全 | 教育 | 保健 | 咨询 | 房产 | 书画 | 来信 | 援助 | 论坛 | 人物 | 文史 | 访谈 | 文化
地方
频道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广西 | 宁夏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5周年
网站公告: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 > 内容  

中国千万富豪今年将超百万人

发布日期:2015-7-17  查看次数:15664 来源:新京报  作者:

 
 
 
      7月16日,《福布斯》中文版和友邦保险联合发布《2015中国高净值人群寿险市场白皮书》显示,预计到2015年底,中国私人可投资资产1千万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规模将达到112万人,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开始考虑财富保值升值和财富传承,而保险在这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据了解,此次白皮书的数据主要基于两部分,一是《福布斯》中文版中国私人可投资资产分布模型,二是中国高净值人群寿险调查。

    报告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高净值人群在最近几年内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中国高净值人群从2011年的51万人到2014年的91万人,以每年超过10万人的数量递增,且增长速度在加快,预计到2015年底将达到112万人。

    报告显示,中国大陆的高净值人群以中青年为主力,且大多数人为企业主。同时,他们的财富观念正在发生改变,在实现财富保值增值的基础上,他们更加重视寿险工具。

    在富豪的投资渠道方面,现金及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占据着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工具的第一梯队;传统股票及房地产投资紧随其后,同样也得到了高净值人群的青睐;但有33.9%的受访高净值人群已运用寿险作为其财富管理工具,远远超过信托、黄金等贵金属风险投资工具。

    在实现财富保全增值的前提下,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开始考虑财富的接力与传承。调查显示,将近一半的高净值人群普遍使用的财富传承工具是寿险。

    此外,在财富保障上,从调查结果来看,寿险是高净值人群最信赖的财富保障方式。接近8成的高净值人群认为,选择购买寿险会帮助他们转移或者降低风险;并且有超过7成的高净值人群已经开始接触并使用寿险。

    但福布斯的调查还显示,并不是所有的高净值人群都购买了寿险。数据显示,超过6成的受访人群已经购买了寿险,身家保障、医疗和养老是高净值人群购买寿险的前三大目的。而高净值人群尚未购买寿险的原因主要是“感觉不需要”和“完全不了解”。

 
热门·推荐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
2020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
·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 用无罪推理“拽回14条人命”的法学教授
· 6省公布中央生态督察“回头看”整改进展
·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10年 4000万农村娃
· 揭开低保被取消后仍享受补助之谜
·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院长秦国杰被“双开
点击·排行    
山西柳林县龙门会全体村民举报村支部书记贪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债将其非法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信能标注失
一份荒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北京:地铁谩骂女子当事人被警方连夜抓获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定书未写明
习近平今赴英访问 两国企业将有大手笔合作
习近平向教师致以节日祝贺:责任重大使命光
业内人士称中国柴油汽车排放造假远超德国大
热门·图文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
投票·调查    
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
  • 网友介绍的
  • 百度搜索的
  • Google搜索的
  • 其它搜索过来的
  • 网址输错了进来的
  • 太忙了不记得了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人员查询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2 大江法律服务网 WWW.FLFWW14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信箱:djflfw148@126.com 法律顾问 张福源
    法律服务网 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No part may be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