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意识,倡导法律援助,提升律师素质,提高律师声誉!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 | 资讯 | 旅游 | 社会 | 法治 | 透视 | 网评 | 调查 | 聚焦 | 追踪 | 维权 | 公益 | 反腐 | 案例 | 关注 | 说法 | 财经
万象 | 曝光 | 民生 | 环保 | 安全 | 教育 | 保健 | 咨询 | 房产 | 书画 | 来信 | 援助 | 论坛 | 人物 | 文史 | 访谈 | 文化
地方
频道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广西 | 宁夏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祝全国人民新年快乐,工作顺利!
网站公告: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法治 > 内容  

购买与许可证不符的食品,莲湖法院判决退还购物款及十倍赔偿

发布日期:2015-7-22  查看次数:3086 来源:社会与法律  作者:

 
 
 

    本报讯(陈丽娜、詹保余)原告刘某某在西安某超市买了3盒紫健苦荞茶,与许可证不符,且产品标准号已过期,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于近日莲湖区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西安某超市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刘某某购物款249元;同时给付原告刘某某赔偿金2490元。

    2014年11月28日,25岁的原告刘某某在被告西安某超市购买3盒紫健牌苦荞茶,每盒83元,总金额为249元。生产厂家为陕西紫阳县紫健天然富硒茶叶有限公司,外包装上标明生产许可证号为QS610914010120,产品标准号Q/ZYZJ-C03-2006。原告购买后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得知,生产许可证号QS610914010120的注册商品应为绿茶,而非苦荞茶,因此向被告及生产厂家反映未果。2014年12月2日原告向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12月30日该局向原告出具(西莲)食药监食告[2014]74号《告知书》,称包装标示生产许可证号QS610914010120产品名称为“茶叶(绿茶)”,但实际产品为苦荞茶,与许可证不符,产品标准号:Q/ZYZJ-C03-2006已过期,对被告进行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停止销售。

    原告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回原告购货款249元,以十倍赔偿2490元,合计2739元;被告西安某超市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供书面答辩意见。

    莲湖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被告处购买陕西紫阳县紫健天然富硒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紫健牌苦荞茶,并支付相应价款,被告向原告出具了购物小票,原、被告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被告作为销售商应对其所销售的商品标签、包装上所载的内容负责,并保证其销售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原告在被告处购买的紫健牌苦荞茶包装标识上的生产许可证号QS 610914010120的产品名称为“茶叶(绿茶)”,但实际产品为苦荞茶,与许可证不符,且产品标准号已过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被告虽未提交答辩意见,但其作为经营者销售不符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商品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故原告请求被告退还购货款249元,并按支付价款十倍即2490元赔偿的诉请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出上述一审判决。宣判后原、被告没有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热门·推荐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
2020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
· 去年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
· 用无罪推理“拽回14条人命”的法学教授
· 6省公布中央生态督察“回头看”整改进展
·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10年 4000万农村娃
· 揭开低保被取消后仍享受补助之谜
·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院长秦国杰被“双开
点击·排行    
山西柳林县龙门会全体村民举报村支部书记贪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债将其非法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信能标注失
一份荒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北京:地铁谩骂女子当事人被警方连夜抓获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定书未写明
习近平今赴英访问 两国企业将有大手笔合作
习近平向教师致以节日祝贺:责任重大使命光
业内人士称中国柴油汽车排放造假远超德国大
热门·图文    
民警放款1千万给人大代表 为讨
多地整治“老赖”有奇招 未来微
墙上涂鸦也能做公益
女生扶老人事件再发酵 疑问:认
投票·调查    
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
  • 网友介绍的
  • 百度搜索的
  • Google搜索的
  • 其它搜索过来的
  • 网址输错了进来的
  • 太忙了不记得了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人员查询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2 大江法律服务网 WWW.FLFWW14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信箱:djflfw148@126.com 法律顾问 张福源
    法律服务网 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No part may be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