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有人担心影响前途不敢休,有人害怕影响收入不愿休。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2007年12月7日中国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
在当今社会,带薪休假好处多多,一是可以满足人们需要,便于其时间安排,放松身心;二是缓解旅游产业各部门的供求压力,实现旅游资源的有效配置;三是促使旅游产业提高服务质量,巩固休假人员出游热情。带薪休假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度人们的活力,释放压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但在现实执行中,带薪休假落实很难,部分单位为了公司的经济效益,不准员工休假;还有一部分工作人员,为了自己的前途,为了给领导留下一个好印象,也不愿意休假。导致真正地带薪休假成为一纸空文,感觉很美好,真是只可以想象,而不可尝试。既然带薪休假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有了制度的保障,那如何更好地保障带薪休假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援助;二是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三是完善对民办企业和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推动带薪休假保障全覆盖。
总之,笔者认为,带薪休假正是落实人权的一个重要载体,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落到实处,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人权的进步。作者:赵 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