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同居不是儿戏,产子更应担当责任。在人生的道路上,青春期异性之间的情感有美好的一面,但是切莫超越阶段,过早摘取情感之果。否则,带来的是人生的曲折和不幸。而父母的劳燕分飞,给孩子留下的则是难以愈合的心理创伤和难以驱散的童年阴影。
案情:姜丽与被告张强在2006年读书认识并谈起了恋爱,2007年,两人双双辍学到广东打工并开始同居生活。开始时,甜蜜的爱情让年轻的姜丽、张强忘却了生活的艰辛,等到“当家”后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皆要考虑时,矛盾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尤其在姜丽生下女儿后不久,姜丽、张强便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打闹。为了结束这段痛苦的生活,姜丽便返回其母亲家居住,未与张强联系,两个子女随张强及其父母生活。姜丽的离去,随之而来的是不能探望两个子女的痛苦。2015年8月,姜丽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要求女儿由自己抚养,儿子由张强抚养并要求张强返还举办婚礼时空调、彩电等嫁妆。
在庭审过程中,张强明确表示,两个子女均是由自己的父母抚养,和父母有着很深的感情,因此两个子女必须由自己抚养。并且,他认为姜丽所谓的嫁妆都是由他家出钱买的,不能再退回。本是昔日恩爱的小情侣在庭审中却打起了没有硝烟的战争。庭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子女抚养权的争议不应凭一时之气,而是要结合自己的经济收入状况,看是否有抚养能力,能否给小孩创造良好的生活、教育环境等。通过法官的释法析理和悉心调解,最终,姜丽和张强达成协议:女儿由原告姜丽抚养,儿子由张强抚养,姜丽和张强均享有探望权。而姜丽则放弃了要求张强返还嫁妆的诉讼请求。
点评:对于青少年来说,早恋如同鲜艳的花朵,充满未知的诱惑。然而,这种过早萌发的情感却常常被残酷的现实生活打败。早恋同居产子的后果亦如结下一枚酸涩的果子,徒增人生的曲折与不幸。
鲁甸县法院 丁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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