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临湘市原市长龚卫国吸毒事件,再次引发关注。8月25日,岳阳市网络文化建设管理中心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群林因群众反映涉嫌吸毒,已被免职,调回岳阳市检察院,正接受组织调查。临湘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曹青松也因对原市长吸毒事件负有责任而被免职。知情人告诉记者,龚卫国或许是在仕途遇到挫折之后,开始在幻觉中寻求安慰。2014年,龚卫国曾经出现幻觉,打电话报警称有人要加害于他。临湘市公安局局长曹青松应该早就知道龚卫国吸食毒品,但龚是上级,又是关系不错的同僚,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新浪网 9月5日)
作为湖南临湘市原市长龚卫国吸毒事假,他的秘书,当地公安机关,曾无数次掌握龚卫国吸毒的证据,但碍于领导,均一直隐瞒,甚至帮着犯罪。正如一位岳阳市政府官员告诉记者:“临湘市公安局局长曹青松应该早就知道龚卫国吸食毒品,但龚是上级,又是关系不错的同僚,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一些人,为了巴结领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难道就这样纵容犯罪,让身为堂堂市长的龚卫国逍遥法外。当然是不可能的,龚卫国最终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审判。人们不禁要问,龚卫国吸毒这么多年,监管部门都到哪儿去了?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笔者认为,作为干部的监管部门,一定要履职尽责,不能因为是领导,就放纵他,让他任意妄为。因此要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干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首先,要关口前移,加大干部任前监督力度,紧扣“唯德才授权”原则,把好领导干部的入口关,从而在源头上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带病提拔”。其次,要跟踪考察,加大任中监督的力度,对领导干部任职过程中的思想品德、群众威信、领导能力、工作业绩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防止“带病操作”。再次,对主要领导离任时,要认真落实离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
俗话说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领导们想升官,无可非议,但过于看重,则会深陷其中,不得自拔。人生价值有很多种实现方式,关键是要赢得人们的满意和肯定,正所谓“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