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 时评作者
据《新快报》报道,广州白云区某平价超市怀疑顾客支付的100元是假币,被发现的顾客蒋某转身就跑,老板阿龙追赶蒋某时,蒋某病发身亡。如今该案二审,阿龙被判承担20%的赔偿责任。此事曝出后,在网上引发巨大争议。
拿假币购物,涉嫌行骗。当你被骗,骗子跑了,追还是不追,问题简单到了无需思考。正因如此,蒋某因肺心病引发心肺功能衰竭死亡,追赶者担责,引发不少网民吐槽:难不成,今后发现被骗或其他被侵害的情况,追侵害人之前,还得先问对方有没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等疾病?
当然,该新闻被网络转载时,标题“男子付假币逃跑时猝死 店主被判赔12万”,略去了阿龙向蒋某扔砖头但未砸中、追上后将其按倒在地等情节,这或造成传播误导。阿龙追上蒋某后,正确做法应是据理交涉,或报警。将对方按倒在地,这些动作确有“维权过当”之嫌。
但相关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如今也排除了阿龙实施暴力造成蒋某死亡。涉事法院认为,阿龙实施的追赶、强制行为导致蒋某死亡,已超出了一定的合理限度,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在很多人看来,强制行为存在不当,应担责,这可以理解;但无法理解“追赶超出一定的合理限度”之说:怎样的“追赶”才叫“合理追赶”?如果追赶的目的就是追上、抓住,追赶就没什么“限度”可言。
公正的司法体系中,司法专业判断与大众认知之间,应存在价值互补的关系。立法与司法理论中之所以强调公序良俗、社会伦理等等法外因素,就在于此。而就眼下看,该新闻所呈现的情况似乎就是,被骗者追骗子,骗子猝死,被骗者承担法律责任是因“追”而担责,而非因有暴力动作。这也是舆论疑点所在。虑及案例外部效应,这会否像彭宇案那样,产生负面引导,影响公众在追骗子、小偷问题上的判断与信心,难说。就此看,涉事法院等方面不妨就判定阿龙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的裁决依据等,作出更明细的解释,以释公众之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