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某某个人事项公开表显示,其4处房产总价超2000万(网络图片)
10月27日,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某某,拟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就在前一天,泰州当地论坛上出现了一则网帖,文中曝出秦某某名下房产价值超过2000万,引来网友们围观和吐槽。对此,秦某某回应称,他的父亲是一名地产商人,名下房产都是父母赠予的,自己敢这么公开就可以调查。秦某某说,他的父亲在姜堰搞地产开发。
真如秦某某所说,他超过2000万的房产经得住查吗?网友们是如何看的?
别戴有色眼镜看“2000万房产”官员
因为秦某某的财产与收入不符,所以他任前的财产公示引起了不少人怀疑,这其实暴露出一种并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官员一旦“有钱”,就会与“贪腐”相关联。笔者认为,以官员个人和家庭拥有财产数量来衡量其“廉洁度”,是武断的,也是想当然的。
一方面,我们要适应和清醒地看待这一社会现象,认识到“富人当官”、“富人子弟当公务员”,是一种社会发展的正常现象;另一方面,我们须尽快制定和推行更严格的“廉洁准入机制”。要确保“富官”的财产来源合法,尤其是在提拔使用等重要环节上,就要制定更严格的遴选标准,其财产须经得起检验核实。让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透明度更高,才能让公众真正打消对“富官”和“富人当官”的顾虑。(毕晓哲)
官员不能靠2000万房产自求坦荡
一边是管城建的儿子,一边是搞房地产开发的父亲,即便当事人真的是坦荡的,也难逃瓜田李下的嫌疑。因此,秦某某除了自求坦荡,还须自证清白。同时,相关管理部门也有必要介入调查。
笔者注意到,姜堰区是江苏省泰州市下辖区。也就是说秦某某父亲不仅在秦某某任职的地域范围内经商,同时从事的还是秦某某任职与管辖的业务范围。这其中是否有猫腻?而我国相关法规和政策,也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不得默许纵容亲属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为亲属经商创造条件、亲属在本人管辖范围内经商等。对此,秦某某是否真的完全做到了?其有必要对组织甚至对公众说清楚。(北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