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研背景
2015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我所在广泛收集各村(社区)、各单位、各人群对 “六五”普法工作的总结和意见,同时检验“六五”普法工作成果,总结“六五”普法期间工作经验,迎接“六五”普法验收工作期间,对“六五”普法相关工作进行了调研。
二、“六五”普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形式主义顽疾依然存在
“六五”普法过程中,形式主义的现象依然明显,部分部门单位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没有将其重视起来,重形式、轻效果等走过场现象不在少数。职责不落实,协调配合不够,普法资源运用不充分,对普法工作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够有力,为了考核而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甚至时有厌倦情绪产生。
(二)部分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社会法治氛围不浓
部分民众法治意识不强,本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想法,发生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信访,使一些本该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问题涌向信访部门。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在解决问题时用情不用法,治标不治本,容易导致其他群众的不满,不久又引发新的矛盾。一些企业主急于发展经济,对费时费力又费钱的普法工作不够重视,不愿投入,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导致劳动纠纷等问题时有发生。
(三)薄弱环节不到位,普法教育的质量不高
在改革开放、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社会矛盾层叠交织,普法教育工作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因而出现了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工作盲点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例如:一些村(居)学校对法制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学生学法积极性不高;农村拆迁后,人口分散,流动性大,对这一类人群的普法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部分老人、妇女和儿童不识字,普法教育组织难度大。
三、普法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惯性一定程度上已构成对调解、诉讼等社会矛盾解决主渠道的挑战。社会治安压力增大,安全维稳形势错综复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公民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尤为重要。
(二)社会发展日趋多元化,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利益,已成为广大群众学法、知法、用法的最大驱动力,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迅速膨胀,普法宣传承担的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社会责任日益重大。
四、“六五”普法工作经验总结
(一)两个转变实现普法内容的更新
1、从普法内容工作需求向受众需求转变,突出针对性
不同的普法对象对法律的需求也不尽相同,普法内容只有根据受众需要,紧密联系实际才能发挥最大效能,因此普法工作中要变“我宣讲什么,群众就学什么”为“群众需要什么,我就宣讲什么”。可以定期深入村(居),不同人群中发放调查问卷,对群众的法律需求进行调查研究。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婚姻家庭、社会治安、征地拆迁等问题,致力于帮助群众解决疑难问题,讲普法宣传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使群众切身体会到学法用法的好处,提高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从“灌输式”教育向“服务式”教育转变,突出创新性
法律知识浩如烟海,其博大精深、义理精微,即使是专业的法律人士,穷尽白首也不能尽一经之感。因此,普通民众误读或者片面理解法条的内涵也实属正常。避免群众走入法律解读的误区,就需要我们在普法工作中加强对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的方式和渠道的引导,突出对矛盾纠纷解决途径的宣传,确保其在纠纷发生时总能找到正确的方法,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的法治实践中提升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
(二)三大载体突出普法方式的创新
1、文化载体
充分挖掘村(居)的民间文化资源,鼓励现有的社团组织队伍创作法制歌曲、编写法律顺口溜、制作法律彩铃、自编自导自演法制文艺节目,通过文艺宣传形式,将枯燥的法律条文生动化、形象化,易于群众接受,更好地提升普法实效。
2、手机载体
即通过短信的形式将普法宣传的内容发送到用户手机上,使用户第一时间阅读到相关的法律知识。手机载体具有即时性、方便性、互动性等优点,可以利用手机载体,根据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掌上法律知识的宣传,实现信息的瞬间传递,当前现状手机载体的实施还有一定的困难,还有很长的路。
3、网络载体
网络媒体作为一种传播快、影响广、表现力强、互动性强、投入较小的现代信息平台,十分适合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我们可以在已有的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单位网站、新闻网站上开辟法制专栏,制作法制动画,建立法制博客,发送法制宣传电子邮件,吸引法律爱好者共同畅谈普法工作和交流学法心得,使普法工作更丰富、更快捷、更具趣味性和吸引力,从而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三)四个结合力求普法教育取得实效
1、与重点工作相结合
针对征地拆迁、村路改造等矛盾比较突出的重点工作,适时加强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和激化。
2、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与机关各部门通力协作,在放心消费、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等工作中寻找普法契机,以群众关心的焦点、社会关心的热点为切入口,开展专题法制教育活动。
3、与特色工作相结合
将法制宣传工作和党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等特色活动相结合,重点抓紧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宣传的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
4、与法律服务相结合
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结合个案调解和法援公证实例,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让群众在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了解解决问题的途径和程序,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的双丰收。
五、今后普法工作展望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将其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仍然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等问题。普法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并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机关人员定期学法等主要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二)深入开展“读法律书、做守法人”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层次青少年群体的特点,采取“家长学生同学法”、“青少年学法心得交流”等多种有效形式,使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加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易于接受,引导青少年在自主参与、法治实践中树立起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意识。
(三)继续做好农民工和流动人口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乡镇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维权月”活动,通过赠送法律书籍、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设立“流动人口普法宣传服务”工作室,使得村民能参加到各类法治实践活动中来,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
“路慢慢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普法工作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必须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坚定不移的稳定推进。(宜宾县司法局 陈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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