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发生的关于青少年犯罪的一些案例,其作案手段令人触目惊心,其危害令人扼腕叹息。例如去年高考前两天发生在陕西某市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2014年6月5日,某学校学生邬某某因琐事与同班同学赵某某发生口角,当日下午六点多,赵某某将邬某某叫至自己宿舍,要邬某某与其宿舍内任一人员单挑,赢了准许离开,否则不许离开宿舍,被邬某某拒绝后,赵某某用本宿舍同学购买的单刃弹簧刀对邬某某进行挑衅,邬某某一时激愤,要过赵某某手中弹簧刀,朝赵某某左胸部捅了一刀致其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丹凤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赵某某系左胸部遭单刃锐器作用后左肺上叶动脉断裂失血致循环衰竭死亡。该案经公安机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向某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处邬某某有期徒刑十年(案例中的名字均是化名)。这个案子的发生对邬某某来说是十分惨痛的教训,更是他人生中的一次黑色记忆。由此可见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是必要更是必须的!
引用梁启超《少年中国说》中的一段话:“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那么,我想说少年懂法,则何愁法治国家战略部署?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承担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重任,他们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的成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为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人才奠定坚实基础。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不仅是使得在社会上形成全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更是践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要战略部署。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是积极响应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部署。法律素质是现代社会公民健康成长、参与社会、幸福生活的核心素质之一。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无规矩不成方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制体系,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才能实现依法治国,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从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是有利于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法治素养,提升全民法律意识,从而实现人人用法,人人爱法的法治氛围。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是有利于使得青少年形成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遏制不良嗜好,抵制不良诱惑,形成敢于担当,个人干净的优秀人格,为祖国未来发展储备法制人才,储存法律力量。
由此可见,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是现实紧迫需求,刻不容缓,更是意义非凡,前景良好的重要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切实加强德育和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注重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为基础。只有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两个方面一起抓,才能将青少年培养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在工作实践中,要找准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契合点,形成内外合力,以学校为龙头、以家庭为基础、以社会为依托,配合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将德育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全社会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学校要注重教学环节和效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采取不同教学方式,组织学生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请英雄模范人物讲革命传统,组织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升国旗时举行爱国、守法、诚信专题演讲等,把法制教育内容渗透到语文、地理、历史、生物等学科教学中,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学法效果。学校要选聘政法部门的优秀干警担任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从而解决校内外法制宣传教育的衔接问题。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1-2名法律专业毕业的专职法制宣传教育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参观戒毒所,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切身感受违法与制裁、犯罪与刑罚的必然联系,通过各种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并内化为守法、护法的意识。
设立法制副校长职位,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协助学校做各种有益的尝试,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如播放法制宣传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印发普法小册子,组织法制文艺演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让青少年感到“法”就在自己身边,提高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收到良好效果。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家庭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和基石,父母的言传身教是孩子家庭教育的关键。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生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对孩子的言行举止加以正确引导。父母要积极参加“家长学校”,通过家长会、与学校建立联系卡、定期和老师沟通等方式,多渠道、多方面掌握孩子的心理动态。父母要积极配合、参与学校开展的“大手拉小手”、学生“带法回家”“我与父母同学法”等普法实践活动,与孩子共同增强法律意识。
——全社会齐抓共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首先,构筑“两个阵地”。一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要在公安、检察、法院等系统大力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二是要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保障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要把学生参加教育基地的培训作为对新生进行教育的必修内容和常项教育,把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法院和检察院要成立少年法庭和少年刑事检察组,专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司法行政部门应设立青少年维权热线和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受理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事件的投诉,并聘请法律及教育专家为他们提供法律及心理咨询;公安部门要会同工商、文化部门集中时间对校园周边环境、文化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等进行专项整治,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利用学校部分教师和校外司法专业人员的智力资源,帮助学生建立学生法律协会,开展有关法制方面的学习讨论和实践。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法制宣传教育任重而道远。要把握好对青少年进行德育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契合点,尝试创新更为灵活多样的普法教育模式,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提高少年法律知识水平。
(作者: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李晓疆 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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