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未达法定婚龄,张某冒用哥哥张大某名义与李某登记结婚,如今李某要离婚,这桩离奇婚姻如何了断?近日,永善法院驳回了李某诉请判决与张大某离婚的起诉,告知其向民政局申请处理。
19岁设宴结婚
2002年5月,家住永善县大兴镇的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同镇同龄人李某,两人一见钟情,很快便进入了热恋。
3个月后,年仅19岁的李某与张某按照当地风俗摆设婚宴,确立了双方的夫妻关系。不久,李某怀孕了。这可急怀了李某,自己再过几个月就有20周岁,达到法定婚龄,可张某离法定婚龄22周岁还差2年多。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生下来的孩子落不了户。
经苦思冥想,李某有了个“好计策”,张某的哥哥张大某当时己22周岁,因腿有残疾,还未结婚。李某让张某冒用张大某的名义办理结婚证。
冒名领取结婚证
2003年4月,张某带上张大某户口簿和身份证,同李某在镇上的民政所办结婚登记。因张某与张大某长相相似,民政所给他俩颁发了结婚证。结婚证中的夫妻姓名,是李某与张大某,也就是说,李某成了张某的“嫂”。可张大某对此毫不知情,法官到家里来送达应诉法律文书时,还一头雾水。
领取结婚证后,李某和张某生下一女孩。
夫妻关系到尽头
李某与张某闪婚后,李某发现自己原来并不了解张某,张某不但好吃懒做,还是个赌徒,并且性格暴燥,动辄对其拳打脚踢,李某浑身经常青一块紫一块。
为此,李某及其亲友经常劝说张某,要求张某痛改赌博恶习,抓好生产,照顾好妻子和孩子。张某口头上一次次承诺不再赌博,勤俭持家,和妻子好好过日子,可又一次次赌博夜不归宿,一次次将家里稍值钱的东西变卖,筹集赌资。慢慢地,张某还染上了小偷小摸的恶习。心灰意冷的李某丢下孩子,外出打工去了,张某与李某的夫妻关系走到了尽头。
12年不敢离婚
李某外出打工后,一直想与张某离婚,又难以启齿。
“当初我和张某恋爱,遭到娘家人的强烈反对,当时我还和娘家人闹翻了。结婚那天,娘家没一个人来参加我的婚礼,我母亲伤心欲绝,父亲说从此没我这个女儿。”李某认为自己婚姻不幸福是自找的。
“在这个山区,嫁出去的姑娘离了婚,对娘家人是件不光彩的事。谁家嫁出去的姑娘离了婚,人们总会指指点点,评头论足,弄得娘家人没脸面。”李某一直想与张某离婚,可又顾及娘家人的面子。
“如果李某和我离婚,我将把你家杀个鸡犬不留。”李某外出打工后,张某多次到李某的娘家闹事。
“我和你母亲40多岁才生你弟,我们家到你这一代己是4代单传了,你弟还小,要是你起诉与张某离婚,他一失去理智,你弟弟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李某父母警告李某。
就这样,李某在外打工12年,不敢回家起诉离婚。
事实上并非夫妻
2015年8月5日,李某最终下定决心,以张某冒用张大某名义登记结婚,其与张大某并非夫妻为由,向永善法院大兴法庭起诉,请求判决其与张大某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以真实姓名进行结婚登记。本案中,张某与李某弄虚作假,冒用张大某名义登记结婚,骗取结婚证。结婚证上虽是张大某的名字,但事实上是李某与张某结婚,李某与张大某并非事实上的夫妻,李某与张大某之间的姻婚纠纷应由民政局处理。对于骗取的结婚证,李某与张大某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销,或者由民政局依职权撤销。故法院驳回了李某诉请判决与张大某离婚的起诉。对于李某与张某所生孩子,李某与张某均可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未抚养子女方给付子女抚养费。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 陈祖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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