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12月17日电(记者李亚光 张曦)“行政机关负责人敢于去法庭应诉,体现了法治社会的公开、公平、公正。赢了官司是好事,输了也不见得是坏事,说明我们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青海省政府近日召开的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常务会议上,该省省长郝鹏说。
今年7月,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海东市乐都区某种业公司诉青海省农牧厅行政不作为一案,厅长张黄元主动出庭应诉,在5小时的庭审中认真听取原告陈述,适时进行答复说明,受到了当事人和人民法院的好评。
青海省农牧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冶生梅向记者呈现了事件的来龙去脉:2013年9月,该种业公司负责人因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向青海省农牧厅递交了申请材料。根据2011年修订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企业准入门槛提高,该公司已不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故其申请被驳回。
2014年4月,海东市在农资打假行动中发现该公司在无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其公司负责人被移送乐都区公安局。“该负责人认为是农牧厅不作为直接造成了他违法经营的事实,因此向法院提出起诉。”冶生梅说。
据了解,省直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这在青海省尚属首宗。因证据不足,庭审后2天,该种业公司负责人主动提出撤诉。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今后省直机关接受行政诉讼可能会成为一种‘常态’,我们不能回避。”张黄元说,在他的建议下,厅机关相关35名干部旁听了此次庭审,大家普遍认为这是一堂生动、宝贵的法制教育课。庭审结束不久,青海省农牧厅还“趁热打铁”举办了一期干部法制培训班。
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了解到,随着法制政府建设的推进,青海省各级政府机关和干部遵法、守法、用法的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该省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加,仅省政府及各部门就涉及案件28件,是去年同期的3倍;上半年,全省开庭审理的236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17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5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率比去年同期增长近3成。
“行政首长与老百姓以平等身份共上‘公堂’接受法官裁判,体现了政府对依法行政的自信和依法纠错的勇气。”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教授毕雁英告诉记者,行政首长决策权较大、对政策把握也较为准确,其亲自出庭应诉一方面可以缓解“官民矛盾”,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动案件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