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针对此前有媒体报道山西陵川县积善村代课教师宋玉兰执教40年月薪150元一事,陵川县人民政府在其官方微博“陵川发布”上作出情况说明。 其中指出, 陵川县类似于积善村幼儿教师这种情况的有百余人。因幼儿教育还没有被国家纳入义务教育序列,属村雇校用,目前平均工资为400元/月左右,均为所在村委会支付,各村视经济情况不同而发放标准不一。县政府经会议确定,结合陵川贫困县的财政收支实际,从2015年元月起,把村雇幼儿教师待遇补充至每人每月900元,原发放渠道不变,确有实际困难无力支付的村,由县里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帮助。
针对2015年积善村幼儿教师工资并未达到每月900元的情况,文中解释,2200元/年是继续按惯例支付,缺额8600元/年由县转移支付补足。此项支出因议定时间在2015年6月,所以并未进入2015年度县财政预算,但已按《预算法》规定和2016年缺额资金一并列入2016年预算。该项资金将于2016年县人代会通过政府预算后执行,届时,将随农村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并发放到位。此外,积善村每年收取的3000元/年左右的幼儿保育费,也作为生活补贴全额发给幼儿教师,2015年该项补贴9月份已由幼儿教师本人领取。
这条微博还补充说,所有在岗的村雇幼儿教师只要符合2012年山西省教育厅、监察厅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代课人员统计条件,其60周岁以后可以享受教龄补贴。(记者胡志中) |